同一台車,24歲和45歲的強制險差將近一倍?車險報價單上每一格的用途與個資保護
虛構案例:一份報價單,兩個人差將近一倍
虛構案例。臺中一間小公司的會計,同一週被兩個人拜託看車險報價。一位是剛考到駕照的24歲業務助理(男),要用自己名下的車跑業務;另一位是45歲的老闆(男),剛把原本的車換成公司名下。兩人都問同樣的話:「線上試算為什麼要我的生日、性別、車牌、車款?投保還要身分證、行照、手機,個資會不會外流?」
會計翻了產險公會強制險網站的現行費率表(113年4月17日修正版)才發現:同樣是自用小客車、第4級,24歲男性的一年期保險費是2,694元,30到60歲的男性是1,398元(強制險費率表)。公司行號的自用小客車,費率表規定適用「自用小客車30–60歲男性」的保險費。車款、年份主要影響的是車體險和竊盜險的報價,強制險依現行費率表是依車種分表,不依車款分。兩人差將近一倍,不是因為車子不一樣,而是因為「人」不一樣。
車險試算到底在問什麼?「這台車」和「這個人」
試算頁在問兩件事:這台車是什麼、這個人是誰。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5條規定,強制險費率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擬訂,經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發布,以兼採「從人因素」及「從車因素」為原則;保險人應依發布的費率計收保費(全國法規資料庫)。從人因素就是看開車的人(年齡、性別、肇事紀錄),從車因素就是看車子本身(車種、使用性質)。
第44條把保險費結構分成五項:預期損失、保險人的業務費用、安定基金、特別補償基金分擔額、健全本保險的費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白話說,保費不只是「賠錢的錢」,還包含公司營運、基金提撥和健全制度的費用。試算問的那些欄位,就是為了算出「這個人開這台車」在現行公告費率表下的一年期保險費。
表 A:試算和投保欄位的用途對照
| 欄位 | 法源或官方依據 | 用途 | 影響強制險保費嗎 | 影響任意險保費嗎 |
|---|---|---|---|---|
| 車牌 | 強制險法第17條第3款 | 識別是哪一台車、對車籍 | 不直接影響 | 不直接影響 |
| 車種/使用性質 | 第17條第1、2款;承保辦法第8條 | 決定適用哪一張費率表 | 影響(依車種分表) | 影響 |
| 車款(廠牌型式)/排氣量 | 承保辦法第8條;保發中心重置價格 | 重置價格、車體險和竊盜險費率代號 | 自用小客車依現行費率表不因車款而異 | 影響車體險、竊盜險 |
| 年份(原始發照年份) | 承保辦法第8條;重置價格逐年列 | 車價和費率代號逐年不同 | 不直接影響 | 影響車體險、竊盜險 |
| 性別、出生年月日 | 第17條第4款;招攬辦法第6條 | 年齡性別係數 | 影響(自然人的三種車種) | 多半影響,依各家費率 |
| 身分證 | 同上;招攬辦法第7條 | 確認身分、對上肇事和酒駕紀錄 | 影響(等級、酒駕加費) | 影響(賠款紀錄) |
| 行照 | 承保辦法第2、8條;範本甲式第13條 | 認定車種和車籍、理賠文件 | 間接 | 間接 |
| 手機/Email | 招攬辦法第6條;金管會2020-02-13 | 寄送電子保單或電子式保險證、通知理賠資訊 | 不影響 | 不影響 |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全國法規資料庫 ;保發中心 ;全國法規資料庫 ;金管會新聞稿
為什麼要車牌、車種、車款、年份?
因為法律規定要填,而且車種決定用哪張費率表。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7條規定,要保人申請訂立本保險契約時,對下列事項應據實說明:汽車種類、使用性質、汽車號牌號碼、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投保義務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和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法人則填名稱、統一編號、營業所和代表人姓名)(全國法規資料庫)。車牌是用來確認「是哪一台車」,車種和使用性質是用來對上正確的費率表。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第8條把「汽車種類」細分為廠牌型式、原始發照年份、排氣量(立方公分)或馬力數,並規定汽車種類之認定以公路監理機關所發行車執照或其登載之車籍資料為準(全國法規資料庫)。所以車款、年份這兩格,強制險也要填,但認定以行照為準。
保發中心「汽車重置價格查詢」頁面註明,自98年4月1日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實施日起,本資料僅供參考用;查詢結果會列出每個車型、每一年份的重置價格、車體險費率代號、竊盜險費率代號(保發中心)。車款加年份,決定這台車在業界參考表上的重置價格和費率代號,這就是車體險、竊盜險報價要問車款、年份的原因。各家實際怎麼用,依各家費率。
依現行費率表的分類,自用小客車的強制險是依車種分表,不依廠牌、車價或排氣量分(強制險費率表)。同一個人投保自用小客車,強制險保費不因車款或車價不同而改變;車款、年份對強制險主要是登記和統計資料。
為什麼要性別、出生年月日?強制險的年齡性別係數
會影響強制險保費,但只影響自然人的三種車種。
自用小客車、自用小貨車(自然人)、客貨兩用車(自然人)的調整後純保費=基本純保費×(年齡性別係數+違規肇事紀錄等級係數-1);其他車種只乘違規肇事紀錄等級係數;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基本純保費(強制險費率資訊)。機車強制險目前不看年齡性別,也不看肇事等級,但費率表註明,投保時機車和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保險人會開始蒐集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和肇事紀錄等從人因素資料,俾為日後續保時計算保險費之依據(強制險費率表)。
年齡性別係數(只適用前述三種自然人車種):20歲(含)以下男2.50、女1.66;超過20至25歲男2.30、女1.53;超過25至30歲男1.47、女1.06;超過30至60歲男1.00、女0.92;超過60歲男1.05、女0.79(強制險費率資訊)。
圖 A:強制險自用小客車第4等級一年期保險費,依年齡與性別(元)

圖說:強制險自用小客車第4等級(新投保起點)一年期保險費,依年齡與性別(元)。這是現行公告費率表(113年4月17日修正版)的一年期保險費,不含酒駕加費;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親臨、官網或公開招標),費率表本身就規定至少應給予73元保費優惠;實際金額以投保當時的公告費率為準。來源:強制險費率表
回到虛構案例:24歲業務助理(男)落在「超過20至25歲」這格,第4級是2,694元;45歲老闆(男)落在「超過30至60歲」,第4級是1,398元。同樣是自用小客車、同樣是第4級,差將近一倍,就是年齡性別係數在作用(強制險費率表)。任意險多半也會看年齡、性別、過去理賠紀錄,車體險還會看車款和年份;實際係數依各家費率。
肇事紀錄怎麼影響保費?第4級起跳、出險一次加三級
會影響,而且等級從第4級開始算。
違規肇事紀錄等級係數:第1級0.70、第2級0.74、第3級0.82、第4級1.00、第5級1.10、第6級1.20、第7級1.30、第8級1.40、第9級1.50、第10級1.60(強制險費率資訊)。費率表上的加減係數:等級1是−30%,等級2是−26%,等級3是−18%,等級4是0%,之後每級+10%,等級10是+60%。
等級怎麼升降(汽車):第一次投保,或沒有承保紀錄的,從第4級開始算;前一年沒有肇事紀錄:減一級,最低到第1級;前一年理賠一次:加三級;理賠兩次加六級,以此類推,最高到第10級。被保險人加入強制險以來的所有違規肇事紀錄都要列入計算。保險人在保單到期前三個月計算續保保費;這段期間內發生的紀錄,納入下一年度計算(強制險費率資訊)。
承保辦法第13條:被保險人中斷投保時,違規肇事理賠等級以最後一次投保的等級為準。最後一次投保不足9個月、而且期間內沒有肇事理賠紀錄的,那段期間不算,仍以再上一年度的等級為準;期間內有紀錄的,要加計(全國法規資料庫)。
酒後駕車加費:汽車依前一年違反酒駕的次數,每次加3,600元,不設上限;加費對象是違規當時所駕駛車輛的所有人;違規紀錄以交通監理機關提供的資訊為準(強制險費率表)。
官方計算範例:自用小客車、男35歲、等級2、酒駕1次,總保費4,738元,其中酒駕加費3,600元(計算範例)。
圖 B:30–60歲男性,肇事等級1~10的強制險一年期保險費(元)

圖說:同一位30–60歲男性,肇事等級1~10的一年期保險費(元)。這是現行公告費率表(113年4月17日修正版)的一年期保險費,不含酒駕加費;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至少應給予73元保費優惠;實際金額以投保當時的公告費率為準。第4級是新投保的起點;前一年理賠一次=加三級(例如4→7:1,398→1,697);每一次酒駕再加3,600元。來源:強制險費率表 ;強制險費率資訊
虛構案例加一筆:老闆前一年出險一次,續保時強制險從第4級跳到第7級,一年期保險費從1,398元變成1,697元(同樣不含酒駕加費,直接投保至少優惠73元,實際以投保時公告為準;強制險費率表)。
任意險的賠款紀錄:依《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第三人責任險第4條保費依被保險人前一保險契約年度的賠款紀錄擬定或調整;車體險甲、乙、丙式第3條賠款紀錄依前三年調整;閉鎖期是到期日前三個月,閉鎖期內發生的紀錄納入下年度計算(定型化契約範本)。
表 D:強制險肇事等級怎麼升降
| 情況 | 等級怎麼變 |
|---|---|
| 第一次投保或沒有承保紀錄 | 從第4級開始算 |
| 前一年沒有肇事紀錄 | 減一級,最低到第1級 |
| 前一年理賠一次 | 加三級,最高到第10級 |
| 前一年理賠兩次 | 加六級,最高到第10級 |
| 到期前三個月內發生的紀錄 | 納入下一年度計算 |
| 中斷投保不足9個月且期間內無紀錄 | 那段期間不算,仍以再上一年度的等級為準 |
為什麼要身分證?
因為要確認是哪一個人,才能對上紀錄。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5款:業務人員應充分瞭解要保人和被保險人,基本資料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和聯絡方式(全國法規資料庫)。第7條:核保制度至少要包括「確認要保人身分與其確有投保、被保險人身分與其確有同意之作業程序」,以及個資的保存期限和銷毀程序;評估風險和計收保費應以精算和統計資料為基礎,不得對特定承保對象有不公平待遇。
肇事紀錄跟著被保險人走(費率頁:「被保險人加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來之所有違規肇事紀錄均應列入」);酒駕紀錄以交通監理機關提供的資訊為準;承保資料要在契約成立後4個工作日內傳輸到主管機關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指定的機關(第19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強制險費率資訊 ;強制險費率表)。身分證號碼是把你的紀錄對上你的關鍵。
為什麼要行照?
因為車種和車籍認定以行照為準。
承保辦法第2條:保險證上有關被保險汽車的記載,和行照記載不一致時,以行照或其登載的車籍資料為準;第8條:汽車種類之認定以公路監理機關所發行車執照或其登載之車籍資料為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強制險法第16條:沒保強制險,或有效期間不滿30日的車,公路監理機關不發照、不換照、不受理異動和檢驗(全國法規資料庫)。第23條:車輛過戶時,要先辦強制險的訂立或變更,否則監理機關不辦過戶。
範本甲式第13條:車體險理賠申請要附汽車行車執照和駕駛人駕照影本、估價單和發票(定型化契約範本)。
為什麼要手機?
因為電子保單和電子式保險證需要聯絡方式。
招攬辦法第6條第1項第5款第1目之3:保險契約以電子保單出單的,至少要取得要保人和被保險人的行動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足以傳遞電子文件的聯絡方式(全國法規資料庫)。
金管會2020-02-13新聞稿:強制險已全面推動電子式保險證。保發中心建置認證平台;保險公司可以用電子郵件、簡訊提供電子式保險證,並同步把承保資料傳到公路監理資料庫;要保人可以隨時查詢保險期間(金管會新聞稿)。電子式保險證查詢:ecard.cali.org.tw
金管會2017-03-02新聞稿另外提到,保險公司辦理車險理賠,除全損以外,應取得被保險人或經許可使用車輛的人親自簽署的估價單,並以簡訊、電子郵件或書面等方式通知被保險人理賠資訊(金管會新聞稿)。
網路投保依規要有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金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第10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手機常是其中一環,各家方式不同。
我的個資會被怎麼用?投保頁上的「告知事項」在說什麼
投保頁上那段「個資告知事項」是個資法要求的。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個人資料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等,以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第5條: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不得逾越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目的有正當合理的關聯。第8條:向當事人蒐集個資時,應明確告知六件事:機關名稱、蒐集目的、個資類別、利用的期間地區對象和方式、當事人可以行使的權利和方式、不提供對權益的影響。
第3條:當事人的五種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第19條:非公務機關蒐集或處理個資,要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情形之一,例如法律明文規定、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關係且已採取適當安全措施、經當事人同意等。第20條第2、3項:用個資行銷,當事人表示拒絕時,應即停止;首次行銷時要提供拒絕的方式(全國法規資料庫)。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適用對象包括保險業(第2條);發生重大個資事故,應在72小時內通報金管會,並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第6條);電子商務系統要有使用者身分確認、個資隱碼、傳輸加密、存取控制、防入侵等措施(第10條);軌跡資料至少保存5年(第14條,法令或契約另有規定的除外)(全國法規資料庫)。
個資法114年11月11日修正公布部分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本文引用的第2、3、5、8、19、20條不在這次修正範圍內,相關規定以最新施行版本為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虛構案例回扣:會計幫兩人看報價時,投保頁面上的個資告知事項就是在說明這些權利和用途。不想收行銷,可以勾選拒絕或事後提出。
亂填生日、性別會怎樣?據實說明義務
可能整張保單被終止或解除。
強制險法第20條:要保人違反第17條的據實說明義務,是保險人可以終止強制險契約的兩種情形之一,另一種是沒交保費。終止前要先書面通知,給10日補正(全國法規資料庫)。
任意險:保險法第64條,範本共同條款第4條也有同樣內容。有隱匿、遺漏或不實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危險的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危險發生後也一樣。但要保人能證明危險的發生和那項說明無關的,不在此限。解除權自知道原因後1個月不行使、或契約訂立後超過2年就消滅(全國法規資料庫 ;定型化契約範本)。
生日、性別、車籍亂填看起來能省一點保費,但出事時可能整張保單被解除。
車險三層: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怎麼疊
三層是疊起來的,不是互相替代。
強制險:不論過失(第7條);只賠人,不賠物(第27條);每一人醫療20萬、失能最高300萬、死亡300萬,合計上限320萬,自115-07-01施行(強制險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給付標準 全國法規資料庫 ;金管會2026-05-28新聞稿 金管會新聞稿 )。
第三人責任險,依範本「貳、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條款」第1、3條:傷害責任只對超過強制險給付標準以上的部分負賠償責任。被保險人沒保強制險、強制險已失效,或強制險不為給付時,仍要先扣除強制險的給付標準。財損責任: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理賠。保險金額分「每一個人」「每一意外事故」「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三種上限(定型化契約範本)。沒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也不會幫你補那一段。
超額責任險:金管會2025-10-30新聞稿說明,針對超過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保額的部分,在責任限額內理賠,例如撞到高價車輛(金管會新聞稿)。
第三人責任險的市面常見不保事項(範本貳第5條,摘要):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的人,其傷亡或財損;被保險人、駕駛人、他們的家長、家屬,以及執行職務中的受僱人,其傷亡或財物損害;車輛本身或裝載物的重量、震動,造成橋樑、道路、計量臺損害;車輛交給修理廠、停車場(含代客停車)、洗車場、加油站等期間發生的事故等(定型化契約範本)。
表 B:車險三層比較
| 項目 | 強制險 | 第三人責任險 | 超額責任險 |
|---|---|---|---|
| 要不要保 | 法規要求(未保不發照、不換照) | 任意 | 任意 |
| 賠什麼 | 只賠人(不論過失) | 超過強制險給付標準的人傷+財損 | 超過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保額的部分 |
| 上限怎麼定 | 每一人醫療20萬、失能最高300萬、死亡300萬,合計上限320萬(115-07-01起) | 依保單約定的每一人、每一事故、財損上限 | 依保單約定的責任限額 |
車體險甲式、乙式、丙式差在哪?自負額怎麼算
差在承保範圍和自負額。
金管會2017-03-02新聞稿:市場上銷售的車體險主要分甲、乙、丙三種。甲式:承保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另包括第三者的非善意行為,以及不屬特別載明不保事項的其他原因(不明車損)。乙式:排除甲式的不明車損,範圍比甲式小。丙式:只承保被保險汽車與「車輛」碰撞、擦撞所致的毀損滅失(金管會新聞稿)。
範本條款:甲式第1條有七款承保危險,第六款是「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第七款是「不屬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乙式第1條只有五款,即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丙式全名「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第1條:與車輛碰撞、擦撞,在確認事故的對方車輛後才賠;肇事逃逸、對方車輛無法確認的不賠,但經憲警或保險公司查證屬實的不在此限(定型化契約範本)。
自負額(範本甲式、乙式第6條,以及金管會2012-11-08新聞稿):基本自負額第1次3,000元、第2次5,000元、第3次以後7,000元。被保險人選擇其他金額的,從其約定。損失完全可歸責於確定的第三人時,保險公司取得代位權後,被保險人不用負擔自負額,該次也不適用賠款加費。丙式沒有自負額的規定(金管會新聞稿 ;定型化契約範本)。
竊盜損失險(範本陸第4條):基本自負額10%,可以約定其他自負額(定型化契約範本)。
甲、乙、丙式共通的市面常見不保事項(範本各式第4、5條):貶值和不能使用的損失;腐蝕、銹垢、自然耗損;車內衣物用品和未固定的配件;竊盜搶奪;肇事逃逸。甲、乙式另把輪胎、備胎單獨毀損列為不保。颱風、地震、洪水、因雨積水等,要另外書面加保(定型化契約範本)。
折舊:甲、乙、丙式和竊盜險的全損理賠,都按「保險金額×賠償率」計算,賠償率依「本保險年度經過月數」遞減:未滿1個月97%;1至2個月95%;之後每月減2個百分點;11至12個月75%。修復費用達到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的四分之三以上,就是「推定全損」。零件更換以新品為準,不適用折舊比率分攤(定型化契約範本)。
範本第2條:適用「傳統內燃機或燃料電池等相關車輛(包括機車),不包括純電動車及純電動機車」(定型化契約範本)。電動車的條款要看各家保單。
表 C:車體險甲、乙、丙式比較
| 項目 | 甲式 | 乙式 | 丙式 |
|---|---|---|---|
| 碰撞、傾覆 | ✓ | ✓ | 只限「與車輛」碰撞、擦撞,且要確認對方車輛 |
| 火災、雷擊、爆炸、墜落物 | ✓ | ✓ | ✗ |
| 第三者非善意行為、不明車損 | ✓ | ✗ | ✗ |
| 基本自負額 | 3,000/5,000/7,000 | 3,000/5,000/7,000 | 無 |
| 天災(颱風、淹水等) | 要另外加保 | 要另外加保 | 要另外加保 |
給上班族、會計和老闆的檢查表
試算前
- □ 準備好行照,車種和車籍照行照填
- □ 生日、性別照實填,不要為了省保費填別人的或亂填
- □ 確認車款、年份是為了車體險和竊盜險的參考,強制險依現行費率表依車種分
投保時
- □ 身分證照實填,紀錄跟著被保險人走
- □ 看清楚個資告知事項,不想收行銷就勾選拒絕或事後提出
- □ 確認收電子保單的手機和Email是自己常用的
每年續保
- □ 到期前三個月內出險,會算進下一年度
- □ 公司車和私人車分開看(公司行號自用小客車適用30–60歲男性的保險費)
- □ 確認車體險是甲、乙、丙哪一式,以及自負額多少
出事時
- □ 車體險勘估前先別修(通知後24小時內沒處理的例外,範本甲式第11條:定型化契約範本)
- □ 理賠準備行照、駕照影本、估價單
- □ 確認對方車輛(丙式)
結語
報價單上每一格,不是為了多問,是為了把「這台車」和「這個人」對上現行公告的費率表和承保資料。年齡性別係數讓24歲和45歲差將近一倍,肇事等級讓出險一次從第4級跳到第7級,公司名下的車依費率表走30–60歲男性那一欄,個資告知事項則是法律要求你知道資料怎麼被用。
想進一步了解車險、企業團體車險的相關知識,可以參考:常泰保險代理人官網。
歡迎留言分享:填車險試算時最困惑的一格是哪一格?續保時保費突然變貴的經驗是什麼?或想看哪一種保險的白話解釋?
資料來源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7條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5條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
-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金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 保險法第64條
- 產險公會強制險費率資訊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汽車三)
- 官方計算範例
- 保發中心汽車重置價格查詢
- 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
- 金管會2026-05-28新聞稿
- 金管會2025-10-30新聞稿
- 金管會2020-02-13新聞稿
- 金管會2017-03-02新聞稿
- 金管會2012-11-08新聞稿
- 電子式保險證查詢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免責聲明:本文為公開資料整理與知識分享,不構成保險、法律或稅務意見;費率、法規與各家保單條款會更新或不同,實際投保、保費與理賠以最新公告費率、法規、主管機關公告及保單條款為準。
留言
張貼留言